時間:2008-09-30 來源:武漢網|http://gmbnn.cn/ 作者:武漢網 我要糾錯
辦事依據:
1、《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
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fā)[1978]104號);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guī)定辦理
企業(yè)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1999]8號);
3、《湖北省勞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職工退休審批工作
的通知》(鄂勞險[1999]158號);
4、《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提前退休審
批工作建立退休審批月報制度的通知》(鄂勞社函[2002]228
號)。
審批標準: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由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勞
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養(yǎng)老保險繳費
滿15年以上(含視同繳費年限)。
申請材料:
各單位申報因病提前退休時應報送如下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書;
2、《武漢市企業(yè)職工退休(職)條件審批表》4份;
3、職工本人檔案;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5、因病提前退休人員公示表。
辦理程序:
1、各主管部門、大型企業(yè)按規(guī)定時間將以上申請材料直接報送武漢市勞動保障局養(yǎng)老保險處審批。
2、無主管部門的企業(yè)及個人將申請材料交由所在區(qū)社保處集中,按規(guī)定時間報送武漢市勞動保障局養(yǎng)老保險處審批。
審批總時限:30個工作日
是否收費:否
辦事機構: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yǎng)老保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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