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婚姻中的矛盾,各類情況層出不窮,最常見的是婚姻出軌問題。那么,
昆明偵探 草案中民法典對于婚姻出軌一方有什么新規(guī)定?
一、民法典草案中對于婚姻出軌一方有什么新規(guī)定
草案中民法典對于婚姻出軌一方的新規(guī)定中,現(xiàn)行婚姻法中4種情形可索賠,大家常說的出軌不在其中。修法后,出軌等"其他重大過錯"或將被納入離婚賠償范圍。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正在
北京召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8月27日提請常委會首次審議,其中婚姻家庭編草案完善了婚姻賠償制度,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shù)亩档讞l款,將其他一些確實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害的情形納入損害賠償范圍,為的是更好地發(fā)揮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預防、制裁作用,促進婚姻關系穩(wěn)定。
"這次的兜底條款可將以前沒有涵蓋在內的有重大過錯的情況都納入損害賠償范圍,更能體現(xiàn)出
法律對于無過錯方的保護,在經(jīng)濟方面懲罰有過錯的一方。"
二、婚姻法對出軌的法律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jù)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行為,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我國法律上主要規(guī)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為,即:通奸、同居、重婚。